【审理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
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 刘倬律师
【案件背景】
冯某与林某经人介绍认识,于2015年登记结婚。因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常因琐事争吵,且林某还存在家庭暴力情形,婚后一年夫妻感情破裂。冯某遂委托本律师提起离婚诉讼。
【代理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们了解了冯某和林某之间的基本情况,解答冯某的法律咨询,同时收集证据、积极应诉,向法院提供充分的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明。
【裁判结果】
经法庭审理,认定冯某和林某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准予冯某与林某离婚。
【律师点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案件文号:(2017)川0108民初第2805号《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