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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

作者:谢林律师助理 时间 2020-05-11 来源:未知 阅读数:878

执行和解

案件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对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之执行问题达成协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结案方式。这个概念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二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法院、其他组织做工作而达成协议,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民事执行程序结束那么法院就没有执行义务因此债务人按和解协议履行。
执行和解作为一种特有执行方式,具有灵活、方便、便于履行的特点,因此在执行实践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其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主要表现在:
一、执行和解协议是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它有利于增进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的稳定;
二、执行和解有利于权利人权利得以及时地实现。执行和解协议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或的,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三、减少强制措施的使用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
四、执行和解制度的推行有利于法院迅速执结案件,避免陈案、积案,有助于缓解执行难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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